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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资料(辩护词)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项××盗窃一案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接受被告人项××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为他进行辩护。

本辩护人在受理案件以后,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两次会见被告人听取他陈述犯罪经过,并找有关人员调查案件情况,还去被告人所在的学校了解其在校的表现情况。刚才又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对本案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我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得当,对此辩护人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既合法,又符合社会主义的人情事理。因此,希望法庭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作出从宽处理的决定。

辩护人×××

19××年××月××日

被告人刘永伤害一案辩护词提纲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接受被告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

出庭前所做的工作:①开庭前,多次找××市第29中学校长吴天及当时的目击证人了解当时的情况;②会见被告,详细了解事发当天的情形;③走访当时接受死者李明的医院,了解李明的真正死因;④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

认为,被告人刘永的行为不构成伤害罪,属于正当防卫。

阐述理由:①李明闯入学校,破坏教学秩序;②李明经说服教育拒不交刀;③刘永属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属于正当防卫;④刘永实施防卫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的;⑤刘永的行为不应负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刘永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应负刑事责任。

辩护人×××

19××年×月××日

原告代理人代理词提纲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接受原告的委托,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

开庭前①多次找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谈话,听他全面具体陈述案情。②走访被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作了交谈,听取了他的意见。③向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作了调查。④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

提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必须履行合同,归还欠款,并赔偿违约金。

理由阐述部分①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有效,原告认真履行了合同。②被告违约,应当负法律责任。③保证人担保有效,必须负担保的责任。④被告违反经济合同,就应当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条之规定讲明违约者就应当付违约金的道理。

结束语部分①归纳全篇发言的中心观点。②对纠纷如何处理提出建议。

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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