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 年 月
现准考证号 | 其它准考证号 | |||||||||||||||||||||||||||
NCRE准考证号 | PETS准考证号 | |||||||||||||||||||||||||||
现用身份证号 | ||||||||||||||||||||||||||||
现 名 | 曾用名 | 档案代码 | ||||||||||||||||||||||||||
民 族 | 生源地(户籍所在地) 国标代码 | 现任职务、 职称或工种 | ||||||||||||||||||||||||||
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或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申请毕业 专业代码 | 申请毕业 专业全称 | |||||||||||||||||||||||||||
按何种计划毕业(打√) | 新 □ 老□ | 毕业方向 及加考 | ||||||||||||||||||||||||||
学位英语类型(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填写) | □可用于学位申请 □不可用于学位申请 | 英语用CET三级及以上证书免考且在三年有 效期内的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交CET证书正本 | ||||||||||||||||||||||||||
注:各科考试成绩,根据课程合格证书(或其它自考成绩证明,转、免考成绩证明)输入电脑。 课程代码及名称将根据输入的准考证号调出。 |
填表说明
1、本表的所有栏目内容须用正楷填写。
2、“毕业方向及加考”栏:部分专科专业有方向之分,部分本科专业因考生原专科专业不同而设置不同加考课,如加考课1或加考课2,请填写;如无以上情况,请留空。
3、“其它准考证号”栏:填写其它所有在自学考试中取得过合格成绩的准考证号。
4、“档案代码”栏的填写:
①性别:男-1 女-2
②是否在职:是-1 否-2
③职业:干部-1 教师-2 工人-3 农民-4 军人-5 待业-6 个体劳动者-7 其他-8
④生源:地级市辖区-1 县级市区-2 乡镇村-3
⑤是否需要农转非:是-1 否-2
⑥考前学历:初中及以下-1 高中-2 中专-3 大专-4 本科及以上-5
⑦是否残疾:是-1 否-2
⑧政治面貌:共产党员-1 共青团员-2 其他-3
⑨年龄:25岁以下-1 26~35岁-2 36~45岁-3 46岁以上-4
其中考前学历指本人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现用身份证号”栏:考生现持有的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
6、“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国标代码”栏:本省户籍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地级市辖区或县级市区的代码。外省户籍,必须填写目前考试所在地的国标代码,如温州市辖区:0301.
7、“现任职务、职称或工种”栏:按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填写,无工作的填“待业”。
8、“可用于学位申请”为:自学考试英语(二);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笔试即可);大学在校期间考出的CET三级及以上级别且在三年有效期内。“不可用于学位申请”为:大学在校期间三个学期英语;大学在校期间考出的CET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已过三年有效期;英语专业免考;英语(二)用其他课程顶替。
浙江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