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要求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而设立的,其指导思想是大力推进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用人制度的改革,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职业能力,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专业管理人员。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有关课程的学习,培养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要求的应用型人才;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基本调研能力。服务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及其中介机构和企业相关部门。
三、业务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共设置 6 门, 6 门课程全部合格后,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四、考试课程
序号 | 课程编码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 | 3314 | 培训与就业 | 7 | 证书课程 |
2 | 3315 | 劳动关系 | 6 | 证书课程 |
3 | 3316 | 养老保险 | 6 | 证书课程 |
4 | 3317 | 失业保险 | 6 | 证书课程 |
5 | 3318 | 医疗与生育保险 | 7 | 证书课程 |
6 | 3319 | 工伤保险 | 6 | 证书课程 |
五、课程说明
1 、培训与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是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管理体制、现状;职业培训的基本理论;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及其改革方向、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政策;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我国的就业形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业的基本理论;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涉外就业和农村就业。学习本课程能够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培训基本理论、政策、原则及方法。了解我国就业基本制度、政策;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达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目的。
2 、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劳动关系的建立、变化和发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和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知识;无效劳动合同的判断方法;劳动争议的社会背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立法内容、组织机构、程序等问题;结合案例分析介绍劳动争议的正确处理方法和手段。本课程是一门改革性、专业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让考生加深对劳动关系相关内容和政策的理解,掌握处理劳动争议的正确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
3 、养老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现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流程。通过学习本课程,使考生初步掌握养老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了解当前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方向,掌握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及经办工作基本流程。
4 、失业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有:失业保险制度概况,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争议及处理,失业保险管理;国外的失业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制度实施情况及发展方向等。通过学习,使考生了解我国失业保险的发展过程,熟悉失业的基本政策,初步掌握失业保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做到学以致用。
5 、医疗与生育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与改革;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现行制度的政策规定,包括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基金的筹资与管理、医疗服务,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生育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基金筹集、管理与待遇支付。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并掌握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工作,从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6 、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包括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差别与浮动费率的确定方法,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经济补偿标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考生了解工伤保险的基本理论,熟悉、掌握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评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