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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一、 申请资格

1、 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全部合格,相应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达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良好”以上。

3、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 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二、 申请时间和材料

自考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于当年或次年6月上旬向主考学校――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自考办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时携带如下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学位课程单科合格证书;

3、 实践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证明;

4、 英语单科合格证书或四、六级英语证书;

5、 2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三、 学位课程科目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教育专业:哲学、数控技术与应用、机械制造技术、职业教育与心理学。

2、 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其实践。

3、 会计学教育专业:财务会、市场营销、管理会、审计学。

四、 有关说明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未能达到70分者,可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或全国外语等级考试。学位证书于7月上旬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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