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磋商的环节 ★
(一)询盘(应用):交易一方向交易另一方表达购买或销售商品的意愿。
(二)发盘:
1、含义: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各项具体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发盘又称“发价”,“报盘”或“报价”,法律上叫要约。
2、构成条件:(1)发盘是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
(2)发盘必须向特定人提出
(3)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4)发盘应表明一旦接受及受约束的意思
3、有效期:(1)规定最迟接受期限;(2)规定一段接收的期限
4、发盘生效的时间
5、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6、发盘的失效:(1)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若未规定有效期,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
(2)发盘人依法撤销
(3)受盘人还盘
(4)发盘人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生行为能力、死亡或破产等
(三)还盘:
(四)接受:
1、接受的含义:交易一方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为向对方表示同意,法律上称为“承诺”,既属于商业行为,又属于法律行为。
2、接受的方式:声明或行动,沉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
3、构成接受的条件:(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明确表示
(3)接受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4)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发盘人
4、接受生效的时间:投邮生效、到达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