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性垄断的概念: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2.特征:(1)行政垄断是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形成的;(2)目的是保护地方经济利益或部门经济利益;(3)形式主要是指定交易和限制资源自由流通;(4)后果是导致统一市场的人为分割及市场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