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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考前在线点拔《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发布时间: 2016-06-14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李红勃:各位考生,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今年四月份,自考已经开始了。在现阶段,我们考生应该如何对自考进行一些准备呢?

李红勃:说到对自考怎么来准备,我还是想回归到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门课来说。这门课本身是一门公共课,所以是非常多的同学都必须去面对。可能和其他的课程相比这门课的特点是,它是把法学的一个基本的东西和思想道德的东西放在一起来考察。这是其他课程所不具备的。从某种程度上,关系不是很大的学科放在了一个课程中。这门课程,我们通过了解考试大纲,可以看到。实际上这门课程,有两个部分,各占大概是50%的分值。考试的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论述题。主要只是这么一个方式。

从这两门课程的具体情况来看,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考生来说,法律基础这个部分比较重要,这部分,重点非常突出。哪些部分是常考的,是必考的,哪些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考试不涉及的。这个重点非常突出。

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难度很大。因为法律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学科体系。在这短短100来页,把法律的全部内容展开来讲,所以考试,有一些概念和原理,大家可能很难理解。而且其中考试的情况来看,这部分出理解性的题,应用性的题目比较多。

思想道德修养这门课程,它的考点分布非常广,就是说,在每一章,每一节都有出题的可能性。但是难度比较小。基本上是考记忆性的东西。

所以对于考生来说,对于法律基础这部分,一定要把重点把握住,然后对重点内容要理解到位。对于思想道德修养的考点掌握住,然后大量进行记忆。这是这门课复习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主持人:

思想道德修养,只要记住就可以了。法律基础需要一些理解。

李红勃:它是很多重要的制度,都是必须要理解透的,因为初期是一种案例,或者是应用性的题目。

主持人:能不能介绍一下这门课的结构,还有一些应该注意的问题?特别是考点应该注意的问题。

李红勃:这门课程的结构,我们可以看这个书的目录,我们看到,法律基础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第一章和第二章。从某种程度上说理论,第一个部分是一般的法理学的部分。第二个部分是关于宪政和宪法的东西。所谓理论性的东西,给大家展现我们国家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从第三章,第四、五、六,这几章是法律的一些重要的部门,谈到行政法是政府机关在管理社会的时候所要遵守的法律。而经济法是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控制经济活动的法律。而民法是老百姓私人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这个部分非常重要。

刑法是大家最熟悉的,我们了解到,谈到法律可能想到的就是刑法。这是这门课,法律基础大概是这样一个结构体系。理论的部分和部门法,实务的部分,思想道德修养,应该说,也是分为两个部分。

第七章和第九章,也是一般的人生观、理想、价值观,关于这个东西的学理上的阐述。而从第十章开始,更多的是和我们大学生的发展,和我们自身的成长相关,它希望能够给我们一些指导,在我们做人方面。

这是思想道德修养的两个大的部分。从复习的角度讲,对理论的部分,应该强化理解和记忆。而对应用的部分,一定要注意把它和我们身边的社会的实践能够结合起来。和我们自身的一些东西能够结合起来。

网友:刑事法律制度这个很重要吗?

李红勃:刑事法律制度是相当重要的。从去年的考试,在刑事法律制度方面,单选题出了4道,多选题大概出了两道。每年,在整个考试中,刑事法这方面,考的内容是比较多的。考的比较多,所以民法和刑法,这都是法律基础考试分值比较大的。从考试重点的角度来讲,刑法,它的考试重点比较明确。基本上是集中在这么几个问题。

一个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这个,考生知道有刑法三大基本原则。这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另外是关于刑法的效率范围问题,主要是地域效率和对人效率。

第三个考试的重点是犯罪构成的问题,是四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主体和客体。另外,第四个考点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一般是通过案例的方式来考。所以需要大家对这个概念要全面了解。

下来一个考点是关于犯罪的预备、未遂和终止。下面是共同犯罪,最后一个考点是刑法。

一般来说,刑事法律制度,主要考这么几方面的考点。

网友:在论述题中,民法界可能会出哪些方面的题目呢?

李红勃:论述题,就我对这些年自学考试法系的掌握,论述题在法律部分主要出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在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主要出在关于道德、理想和人际关系。

网友: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是什么?

李红勃:这个问题属于比较专业化的问题。从考试的角度来讲,不是特别重要。但是我想在这里简单做一个回答。人权更主要的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更主要在宪法和法学中是属于一个原则性的东西。而公民权我们讲到的是根据一个国家的宪法,你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所以简单讲,人权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对人应该有的权利归纳和总结。而公民权利是从一个国家的宪法制度和公民身份的角度来做的。

主持人:现在离考试也时间不多了,这段时间应该如何来安排这个学习时间呢?

李红勃: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重要的。因为越是到临近考试的时间,对时间的分配和考试复习计划、安排,越是非常重要。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作为考试应该是有这么一个复习思路。首先,在最后考前的阶段,一定要把握考点和重点问题。这时候,不再是你全面把你的精力散布到整个书,整个课程涵盖的范围,而是一定要抓重点。这是一个方面。

考点,我们在华夏大地做串讲中,基本上把这本书里哪些部分会多次考,重点考,哪些部分可能是不重要,哪些地方根本就不能考。这个在我们串讲还有做的提纲中,都有体现。你一定要把最后的精力,最后的时间往重点上放。这是考试中,第一个要注意的问题。

第二个,一定要对往年考试的真题有一个非常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有一些人可能会说,过去考的试题今年不会再考,我为什么会花时间在这方面下工夫。这种思路是错的。

从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这门课里来看,每年考点的重复率比较大。去年考到的,今年换一种形式,甚至有的时候,原题就拿上来,再考,这种比例,还是比较大。可能这一次,你参加了四月份考试,就会发现,好多,其实,你在上一年考试中出现的,很熟悉。这是第一点,对真题研究非常重要的,它有很多考点是再次重复的。再有一点,我们通过研究往年的真题,我们能够知道,这个问题是通过什么方式来考。它考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这一阶段,大家已经抓考点,在于认真对待真题。

主持人:我们往年考点的重复率大概有多少呢?

李红勃:在我的估计中,应该在70%到80%。

网友:简叙一下增强人际吸引因素的意义。

李红勃:这个问题实际上在书上第12章。在第11章的第一节287页有比较详细的阐述。书上是这么来谈的,首先,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为什么?因为我们人是在社会的活动中,我们每一个人都真心的感受到,假如你在家里,不被家庭里面的父母、兄弟所喜欢,没有人跟你交流。到了单位,没有人跟你交谈,到了学校,形影相吊,没有什么朋友,人的身心是处于相当悲观,相当击沉的一种状态。我们有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是自身身心健康的需要。

其次,讲到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有一句话说,在家靠父母,出来靠朋友。我们在从事自己事业的过程中,我们肯定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假如说没有一个很好的人际关系,没有一个很好的互动的感情。那么,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事业成功的机率就小。

第三,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在人生中,我们需要获得非常多的东西,物质、精神,社会关系。这些大部分靠在社会中获得,而不是自给自足。这是对这个问题,书上讲的三种。

这样的问题,往往可以通过多项选择题或者是简答题。

网友:什么叫做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李红勃:合同法的原则是在合同的实施和贯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合同法的原则在很多方面是和民法的原则相互重合的。这个问题是在147页,这个问题,书上讲到的比较多。首先,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当事人的平等原则。因为合同的问题,它和行政关系不一样。它是人和人的平等关系,你想在市场上购买东西,假如一方是强者,一方是弱者,两者是一个隶属关系,根本没有办法展开这个讨价还价的原则。第二项是自愿原则。市场关系中,不允许强买强卖。也不允许进行强迫。所以,我愿不愿意和签订合同,这是自愿的。第三是公平。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要做到公平。

第四要诚实、信用。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大家必须为了共同的一个目的,大家必须坦诚相待,必须讲信用。

第五是遵守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不允许为国家法律,也不允许违背社会的善良风俗和公共道德。

第六,合同的履行原则,我们签定合同,必须全力以赴履行,如果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七,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合法的受法律的保护。

主持人:有的网友反映说看不到视频。大家可以点击有右侧有视频插件。

网友:法基考时事政治吗?能占多少分呢?

李红勃:法基从某种情况下是考时事政治,一般出在论述题最后一道。但是答题是用书上的原理。在以前,有好多考生很紧张说,我没有时间了解时事政治或者是对现在的发展,我不了解。这个考试题我不会答。其实很简单。时事政治是题的题干部分。尤其是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的一些文件来引述这个话题。最后回答的答案还是从书上来。大家不用紧张,只要你对考纲的内容掌握了,以不变应万变。归根到底,还是靠书上的东西来。要把两者结合起来。

网友:对于思想道德修养这个部分的考题,有的时候,经常搞不清楚,是在问什么问题,要回答什么。考生应该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李红勃:如果说,就我来看,往年的考试题目比较清晰的,应该说,它是一个国家权威考试,不大可能会出让考生不明白的问题。之所以这样讲,可能是考生对书上的有些内容,不是特别了解,或者是熟悉程度不够。如果,确实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答题可以用排除的方法。看选项中,有哪个是和这个歧义最大的。只要你对教材有充分的掌握,不会出现让你无所适从的题。

网友:在什么条件下,刑法规定可以假释呢?

李红勃: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具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考试中,不是特别重要的。我们翻到教材的部分,来看假释的问题。顾名思义,假释就是假装把你释放。因为你的刑期还未到,但是因为你在服刑过程当中,表现非常好,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前释放。释放条件有三点,第一,适用对象只限于对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第二,对判处有期徒刑应该判原判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该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第三点,在服刑期间,认真接受监规,接受改造。以下情况是不能适用假释的,对累犯,杀人、抢劫、强奸被判处十年以上的,不能判假释。书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从复习的角度来讲,掌握两点,一个是假释的条件。一个是不允许假释的情况。

主持人:很多网友在聊天室里说很难。特别是答论述题的时候,有没有一种标准模板?

李红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的论述题占到25分,比例非常大。一般出一个法律题,出一个思想修养。法律的题目基本上在法理和宪法。后者主要出在道德理想和人际交往这方面。

应该说,论述题还是有一个答题的模式。简答题,问什么答什么。论述题有一个论证的过程。一般来说,引出你其中的观点。对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待的。你引出你的观点,或者是把中心的思想表达出来。

第二部分是论证。为什么这个观点是能够成立的。比如我们讲,依法治国需要某一个条件,这个条件比如说要民主与政治,为什么民主与政治。你论证民主与政治能够保证权利的有效运作,保证大家都享受到当家作主的机会。这就是一个论证的过程。

所以第一点,其中你的中心观点,把你的观点表明了。第二部分要展开论证。对每一个观点都要展开论证。最后适当做一个总结。从全局把握对这个问题的整体。往往会谈到这个论题的意义、作用和功能,对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有什么意义。这是我概括为三段论。

主持人:做到大概滴水不漏的。

李红勃:一般这样的思路是很有效的。

网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几点呢?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

李红勃:行政法的原则,大家可以翻到80页看这个问题。我们知道,行政法是处理行政关系管理的法,简单讲是处理官员如何管理老百姓的法律制度。行政法确定了这么几项基本原则。首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对社会进行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这是我们现在从党中央到各个机关都在强调,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程序要合法。我在进行管理的时候,比如我在行政处罚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性规定,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做。最后做一个处理结果,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第二是行政合理性原则。好多人可能不理解说,合法这个东西,我可以看到,因为国家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判三年到五年,你判六年是违法的。处罚五千元以下,我处600,为什么法律中加一个合理性原则,主要是因为行政管理中,自由裁量权非常大,法律对这个规定非常抽象,范围很大,导致有的时候出现一种行政行为合法但是不合理。对老百姓明显来说不能接受。但是它又是合法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正是因为为了处理这种情况,行政法,不仅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而且还要符合这个社会的一般判断的标准。

这是第二个原则。

第三个原则是行政应急性原则。因为行政事务管理的事情是千头万绪,很有可能出现一种突发事件。比如发生洪水了,忽然之间有洪水流行了,这个时候按照法律的规定程序,一步一步走,很有可能造成非常大的后果。所以行政应急性原则,在某些突发或者是紧急的情况下,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在限定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是特殊的措施来处理这些问题。

比如我们讲,行政管理中,不能对无过错的公民限制人身自由。但是非典来了,这把一栋楼全部隔离,所有的人都没有人身自由。这就是应急性。允许在特殊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突破法律的一些规定采取,但是有一些详细的限制。这是我们讲的行政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网友:犯罪的预备、未遂和终止是怎么区别的呢?

李红勃:犯罪的预备、未遂和终止是每年考试重要的问题。

大家翻书到176页看这个问题。刑法的条文里,对这三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比如说,我今天晚上,想要去放火烧毁这个仓库。今天下午我去加油站买汽油,买有关的器具。是指在犯罪没有实施之前,为了更好的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这样一种过程。比如购买工具,比如说去踩点,看看犯罪的路线,逃跑的路线。这些都叫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和犯罪终止,这是大家容易混淆的概念。实际上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犯罪未遂和犯罪终止,都是指犯罪没有完成。没有完成的原因是,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而导致这个行为没有完成。而犯罪终止是因为处于内心的,是自己主动去做的。我们在刑法上往往有这么一个概括,犯罪未遂就是预而不能。我非常想,但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我做不了。而犯罪终止,我们叫做能而不预。当时情况一般来说允许你把这个事情完成,但是由于你内心,你不想干了,而终止了。

所以犯罪未遂,比如说,我在偷东西的时候,因为这个锁是特别厉害的,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没有撬开。犯罪终止是由于内心。正在实施犯罪过程当中,处于同情,比如我要杀他,看到他苦苦哀求,有了恻隐之心。还有出于恐惧。我正在实施这个行为,想到将来有可能被会公安机关抓获,可能会被逃亡。这是终止。

大家把这三个概念区别开来。这往往是通过案例考核。

网友:请老师,谈一谈正当防卫的上限。

李红勃:这也是刑法中非常难以理解的一个问题。我们翻到174页看这个问题。为了比较准确的把握正当防卫的上线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正当防卫的全面的含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是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个行为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五个要件。第一,它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是其他合法权利而实施的法律,你采取正当防卫的目的应该是正当的。我是为了保护一个合法的财产或者是权益。

第二,你面对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税务机关在那里征税,你奋勇而起把税务机关打伤了。这种就不是。假如一个暴徒在市场上用刀逼着商户交钱,这个时候,你上去阻拦,就是正当防卫。

第三,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对还没有发生的。对方刚刚说,我要杀你,还没有实施行动,你就过去先把他杀了,或者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了,他偷了你的包,这个时候,你过去把他打伤或者是打死。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第四,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者本人实行防卫。不能说,他的丈夫在实施犯罪,你去伤害他的老婆。

第五点,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说,从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线,往往是由司法机关掌握的。一般来讲,大致对等,他偷了你的钱,你往往不能说,对他实行生命上的一种伤害。如果他进行的是暴力犯罪,他在杀人、强奸、抢劫,这个时候可以伤害他的身体。如果他是偷东西,这个时候,对他的人身,你要用刀、枪伤害的话,就超过了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基本上是对等的。

但是大家注意,有几种犯罪是没有一个上线的。这是需要大家重点掌握的。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生安全的暴力行为。比如他正在强奸,他背对着你,你用砖砸在头上,这种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除此之外,都存在。你对这种权利进行制止或者是防卫的时候,不要超过一个常理判断的上限。

网友: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李红勃:大家可以把书翻到187页。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暂缓其刑法的执行。如果没有犯新罪,到期之后,不用再执行这个法律。

法律的这么一条规定,比较准确的把缓刑和假释的区别说了。假释是针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缓刑的意思是说,本来你应该坐牢或者是拘役,但是因为你的犯罪行为危害比较轻,而且你本人有悔改表现了。这个时候规定一个考验期,规定给你两年,三年。在这个考验期内,你可以回家,在家里呆着。在这期间,如果再不犯新罪,到考验期结束,原来判的刑就不再执行。如果你老老实实的话,虽然判了三年,但是可能一天牢都不用做。

假释是你必须先坐牢,觉得你在监狱里,有悔改表现,可以提前释放。这两种制度,针对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具体内容也是有差别的。

网友:渎职的问题。

李红勃:从过去的考试看,这是属于第六章,第二节的第六部分。关于渎职罪的问题。这个看起来,过去考的可能性非常小。渎职罪的对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军事、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人民带来了损失的行为。渎职,一个是滥用职权,我有这个职权,我没有把它用到本该用到的地方,我滥用,我超出权限去用,为了我自己的一种意图,去公权私用。再一个是玩忽职守。该管的事情没有管到。你是公安机关,在外面有刑事犯罪,不去管。

第三点是徇私舞弊。渎职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表现为三种。具体的内容里面非常多。这个作为考试,不是一个重点。所以大家不需要在这个问题上花太多工夫。

网友:什么叫行政不作为呢?

李红勃: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反了行政法律规定。法律上规定,行政机关有管理职权,比如工商局有管理市场,管理公司的一项职权。它应该积极管理,对这个市场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但是有的时候,他不去管理,他觉得,这个事情费力没有好处,这就构成了行政法的作为。该你去管的事情,你不去管。行政不作为,就要承担上法律的责任。因为纳税人花了钱,养了这么大的行政机关,养你的意义是,你来保护社会,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你不去做,那就构成了行政不作为。有一个案例,一个农民,去县城卖西瓜,结果被一帮歹徒抢这个西瓜,派出所就在隔壁,那个农民赶紧去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人跟他讲,其他的人都去抓贼了,只有我一个人。说等一小时,一个小时之后,西瓜都被抢光了。后来法院判定,这一车西瓜要由派出所来负责。

网友: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李红勃:见义勇为,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就是指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上,你并没有这样一个义务。但是因为你出于一个社会公德,或者是出于满腔的正义感,你积极做这个事情。这个可能就构成一个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它有非常明确的法律的界线和条件。你针对的对象是什么。活动的性质是什么,你把握的尺度是什么。见义勇为,大家可以不去考虑,因为它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网友:这次法律基础的考试,关注的是政治时事会考哪几个方面比较重要?有哪些题型?

李红勃:时事政治基本上是以论述题的方式来考。在选择题中,也会偶尔提到,但是它都是用时事政治来做题干。比如党中央的十六大文件规定,某某讲一句话,然后说这个问题反映了下面很多问题。所以考试题型,基本上是论述题。在选择题中不大可能会出现。具体说考哪个方面,这个确实很难做预测。

应该从关注的焦点来讲,一个是公共道德问题,这是最近党中央一直在强调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共道德的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这个我们也考过。

再一个,和谐社会的问题,也有可能会涉及到。因为和谐社会这个问题,它既和法律是有关的,比如说在法理学中,它可能会谈到,怎么和谐社会建设中法律能够做什么。在思想道德修养中,这个问题,如果说有关联的话,最可能有关联的应该是,还是在公共道德部分。个人怎么形成一个很好的道德,社会能够形成一个和谐的制度。这是时事政治方面。

网友:什么是债,债发生的根据有哪些?

李红勃:债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我们一般人说债,就是他欠了我钱。实际上在民法中,债的范围更加广泛。债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是法律的规定,债是人和人之间形成一种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是我们讲的债。所以债的种类是非常多的。比如说第一种债是合同式债。我跟你签了一份合同,比如说,我跟你一家公司签了一个东西,我要买你的东西,这里面就是债。对于一方来说,你得给我按时交货,这就是一个债的关系。对于他来说,我得按时把买产品的钱给你。这是合同式债。另外是侵权行为是债。因为你的合法行为伤害了我人身,伤害了我名义和精神,我在路上走,你骑着自行车把我撞伤了。你得给我看病。

第三,不当得利之债。没有法律上的一个理由,但是你取得了不应该取得的一个利益,导致他人受到损失的,这就是不当得利的债。比如今天你给我交货,按照合同规定,你要给我交一百台电脑,结果我回去一查,有101台,多一台,我把这个拿下来,这就构成不当之债。这是第三种债。

第四种债是无因管理之债。法律上没有规定我管这个事情,但是我出于好心我管这个事情。比如你出去打工了,你的房子快倒了,我找人把这个房子修了,或者是着火了,或者是灭火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我投入了劳力和金钱。你回来之后,你要还一笔钱给我。

第五种是单方民事行为是债。主要指的是证据或者是议证。我给你一个东西。大家应该对债的含义做一个广泛的理解。债的种类主要是五种。一般作为考试,经常考的是不当得利。

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是正当防卫,网友问到,正当防卫和伤人罪有什么明确的界定方法呢?

李红勃:这个问题,我想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从考试来讲,很难。伤人没有这个罪,故意伤害或者是过失伤害。刚才谈到了,正当防卫有这么几个要件。就是说,你针对的对象,然后他的性质、限度等等,这个我就不再多说。我谈一下,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的问题。实际上,这个从考试来讲,不大可能会考。

故意伤害就是说,我想要伤害他,这是我的内心的一个想法。我的一个意图。然后我采取各种措施来导致他的身体遭受伤害。这个就可能构成一个故意伤害罪。比如说,我想打断他的腿,找一个木棍子,我就打。过失伤害,是我因为不注意,把他砸伤了。故意伤害和过失伤害并不以人是否受到伤害为要件,有的时候我毫无伤害。比如他拿到一把刀砍到我的腿上,但是是一条假腿,这也伤害故意伤害。有的时候砍你的手指头,结果把你的脑袋砍掉,这也是一个伤害罪。判断是不是伤害罪并不是以伤害多大为标准,而是以你的内心和行为为标准。只要你是想伤害他,而且我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或者是放任的某种措施,或者是我没有尽到义务,导致怎么样。不一定构成。不一定让他真实的构成伤害。他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样。

简单讲,如果你要区别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目的不一样。我要伤害这个目的是恶意,是一个很罪恶的想法。而正当防卫是一个善良的,甚至是满腔正义。我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另外是行为上,针对对象,一个是针对合法的公民,另一个是针对犯罪分子。

主持人:在哪个地方能把这个试题和辅导能找到呢?

李红勃:我们华夏大地教育网做了这方面的工作。串讲里有一个提纲,提纲里把考试的考点罗列出来,而且把过去一年最新的考试试题都按照他出的部分罗列在题当中。大家通过串讲和看讲课的课件的提纲就能明确的看到,考点在哪里。是怎么考的?基本上能够把考试80、90%的考试部分能够掌握到。

主持人:其实我们最近也跟华夏大地教育网在推一个活动。华夏大地教育网免费提供20门课程在线听。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免费申请,可以免费听课了。

李红勃:这个对考生来说,应该是很好的消息。你可以在网上免费获得这方面的信息。刚才讲了,越是在考试的后期,越是要有一个时间上,要有很好的把握。把考试的重点都展示出来。

主持人:现阶段,主要以做题为主,还是看书?

李红勃:我想在这个阶段,应该是几个方面结合起来。但是,更紧要的是你得听一些课,如果你本身基础好的话,这个环节就不必要了。你说,你本来对这个东西不了解,而且本身工作时间上很难保证。最好通过免费或者是其他方式来听这个课件。因为它在很短的时间内把精华的部分展现出来。做题也是有必要的,但是做题一定要做一些权威的题。没有把考试的考点体现出来。我们在串讲附了三套模拟题。大家可以做题目,做题的过程当中,只是一种检验。你知道这个问题,但是你能不能答对题是另外一种东西。我建议大家在第一阶段,听这个课程,把一些重点问题,考试难点问题掌握到位。然后,到后阶段,做一些模拟题来检验一下你自己,看看差距。当然可以分析,是比较重要的。

网友:我们书上的单元后的练习题在考试中出现的概率有多少呢?

李红勃:书上每一章后面都有一些思考题。这个思考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它往往会在简答题中出现。但是这个思考题相对来说比较多。所以大家在准备的时候,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里面的东西都是需要你去背的。很多同学一背就乱了。思考题要重视,但是一定要结合我们在讲课中,给大家讲的考点和重点来掌握。我想哪一部分是会出思考题的。你就在这里面。这一章里有20个思考题,可能要你掌握三个。其他的部分,你把它知道,有一个印象。因为他出的可能是一个简答题,我有印象,出来选项,我看着熟就能选。但是如果是简答题,你就掌握要你背出来,写出来。思考题要和我们讲课结合起来。这样会节省大量的时间。否则的话,你要全面去掌握,那样太费时间了。

主持人:我做过很多考试,高考、考研还有自考、公务员。不管是哪个考试,考前参加辅导班,听听课,然后再看看书,效果是相当好的。建议大家去听听。

李红勃:讲课是最便捷的方式。

主持人:我们时间也差不多了。最后请老师总结一下今天的访谈。

李红勃:在这个时间,我能感受到大家在应考前的紧张、紧迫的心情。在这个时间,我想作为复习,要保证一定的时间。否则的话,就很难。有些东西,今天记过,明天再不重复,就可能会忘记。一定要保证一个充分的时间。这时候就需要把你的时间适当做一个安排。第二,一定要掌握很好的方法。

所谓的方法,你要结合听课,对考试中的重点掌握,然后对往年的真题要有一个认真的,很详细的研究。一定要研究。考试的通过率,我看到的资料,北京的通过率是40%左右。考试的难度还是比较大。我在这里,祝愿大家能够有充分的时间保障,有正确的方法,有很好的材料和资源。希望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很多网友的问题,没法儿在我们现场一一解答。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到华夏大地教育网的自考论坛的答疑室提一些问题,老师会及时给予解答。大家也别忘了听我们的免费课程。听了课程之后,今年自考成功率会大大提高。

各位网友,再见。

李红勃: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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