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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南京财经大学主考会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二)英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考试在70分(含)以上;

2、获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五年内有效);

3、参加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

5、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证书。

(三)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者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二、各专业学位课程

(一)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

1、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 2、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

 3、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国际市场营销

2、市场营销策划

3、国际商务谈判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金融市场

2、金融企业会计

3、国际投资学

(四)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包括实践)

 2、网络营销与策划(包括实践)

 3、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

1、国际经济学

2、国际经济合作

3、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认定

1、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者,可直接申请并授予学士学位。

2、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者,在做毕业论文之前可重新参加自学考试本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以达到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的要求。

3、南京财经大学除学位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都可以向南京财经大学报名申请。

考生在参加论文答辩时,到南京财经大学自考办领取《学位申请通知》及《学位申请表》,并交验英语四级证书等有关证件。

1、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考生于当年的9月1日至9月15日报名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10日至2月25日报名申请。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财经大学自考办公室。

3、申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准考证、四、六级英语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五、学位评审时间:每年的三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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