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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东南大学主考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2、通过高等自学考试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和毕业论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中各项要求成绩优良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位课程高级日语(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日语写作五门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注意事项

1、在领取论文答辩成绩时提出申请并登记同时出示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领取学士学位申请表和有关须知材料。

2、若在论文答辩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第三和第四条要求而又想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可在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论文答辩(本科论文答辩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论文答辩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3、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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