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办法_自考毕业-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自考毕业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考工业工程、计算机网络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学位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到70分以上(含70分)。

学位课程如下:

(1)工业工程专业:运筹学与系统分析、基础工业工程、生产管理与质量工程、设施规划与设计。

(2)计算机网络专业: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网络操作系统、互联网及其应用、局域网技术及组网工程。

2、英语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或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10日,报名时交报名费每生50元,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中心。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5月10日-14日。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御道街29号6号楼二楼)。

3、申报材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需交该考试的合格证书。本科段英语免考者,交免考相关材料(成绩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南京市考生直接到报名地点办理申请手续;外地考生可函报,申请材料及申报学位评审费邮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中心收(邮政编码210016)。

三、注意事项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继续在自学考试和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办理毕业登记。毕业后如在有效期内(一年)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期申报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位。

本规定自2005年开始执行。

说明:以上为部分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内容均由各主考学校提供。本文中未列出的专业,本刊将在今后的杂志中陆续刊登,考生也可以向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咨询。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