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是毕业生申报毕业的重要材料,考生应使用黑色炭素笔、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字迹工整,如因填写错误而影响毕业,责任由考生自负。
(1 )姓名:与准考证及身份证一致;
(2 )准考证号:与IC卡准考证一致;
(3 )曾用准考证号:将涉及本次毕业的全部曾用准考证号填写清楚;
(4 )成绩:按照成绩通知单填写考试成绩;
(5 )考试时间:按照成绩通知单填写,如2002年10月,则填写0210;
(6 )使用其它课程替代现行计划中的课程时,在所替代的课程一行的“替代课课程名称”一栏中填写所考课程;
(7 )如在替代课程中有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请填写在备注栏内说明理由;
(8 )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加考课程一栏内填写本人加考的课程名称、成绩、及考试时间;
(9 )成绩单的装订:表中所填课程的全部成绩单按表中序号在每门课程前标号,并装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