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字号的选择一般按发文机关标识、大标题、小标题、标识字符、正文及附注等顺序依次从大到小地选用。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确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l5mm.因为现行的“国务院文件”的字号就是22mm×l5mm.除“国务院文件”以外,其他各级行政机关标识的字号要小于“国务院文件”,以显示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的地位。具体字号各行政机关可根据机关名称的字数多少来定。
公文大标题推荐使用2号宋体字,小标题推荐使用3号宋体字。秘密等级、缓急时限、主题词和各标记字符或其他重点句推荐使用3号黑体字;主题词的词目推荐使用3号宋体字。一般公文的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等推荐使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