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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学考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试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与特征。

答: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1)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欺诈手段是指下列情形:

①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④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⑤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即可成立本罪。

(2)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对方当事人财产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发生的态度。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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