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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安区09年1月自学考试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2009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月10日、11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8日—25日(节假日不休息)。

⒉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⒊报名地点:长安区教育局院内。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⒈报名考试费:28元/科次(不分社会、行业开考专业)。

⒉邮资费2.40元/人。

三、报名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只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的考生(即旧生)报名,不接待新生(含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涂)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或《报考课程卡》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也不能在其他地方二次报名,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各助学单位不能限制考生的报考科次,要允许考生兼报其它专业的考试课程。

4.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户籍未在长安及非长安考区的考生均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凡是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提出书面更改申请,各助学单位按市上更正信息的要求统一上报区自考工作站。

6.填写表、卡的要求:

①填《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写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②填写信息卡:信息卡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

7.在本站可报的专业公布如下(未公布的专业可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或行业归口单位报名):

①专科

金融 国际贸易 工商企业管理 市场营销 行政管理
会计 饭店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 旅游管理 通信技术
法律 电子商务 小学教育 经济法学 电子技术
秘书 英语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信息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

②本科

金融 国际贸易 会计 工商企业管理 电子商务
法律 教育管理 小学教育 英语 新闻学
园林 通信工程 汉语言文学 计算机及应用 建筑工程
护理学 化学教育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网络 数学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四、报名程序

阅读报名须知→选报课程→交费→领表→填表→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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