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行政组织建立的原则
一、行政组织建立的原则的含义 指人们在建立或改进某一行政组织时,所要遵循的一般准则和指导规范。
二、行政组织建立原则的来源(或根据) 与行政组织理论有密切的关系。 传统的行政组织理论──结构性原则 行为科学的行政组织理论──行为性原则 系统权变的行政组织理论──系统权变性原则
三、行政组织建立原则的特点
⑴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
⑵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对立统一;
⑶普遍性与适应性的对立统一。
四、现代西方行政组织建立原则的内容
五、中国的行政组织建立原则要真正发挥指导和规范作用,必须满足的三个基本条件
1.要适应中国政治上的国情(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
2.要以已揭示的全部行政组织规律作为自己的根据
3.要立足于中国行政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
①制度还不健全,法制还不完备───因此,应以结构、制度完善为主。
②行政组织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应允许具体内容可以具有差异性和多样性。
六、中国行政组织建立的原则
1、服务原则:
①为人民服务是我国行政组织设置的根本宗旨;②要从制度上保证服务宗旨的实现。
2、目标原则:
①根据目标设置组织;②围绕目标安排组织结构;③根据目标的变化调整组织。
3、依法设置的原则:
①主要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体制要有法律依据;②机构的设置和变动要依照法定的程序。
4、 统一的原则:
①领导指挥要统一;②机构设置要统一;③职责与职权要统一;④通过协调,保障统一。
5、系统原则:
①优化结构,保持整体功能; ②坚持开放,保持组织的活力; ③坚持成员与组织之间的平衡,提高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④形成管理封闭回路,健全行政过程。
6、 精简、效能原则:
①机构和人员编制要精简; ②层级与幅度要适中; ③实行专业分工; ④简化办事程序。
七、行政组织建立原则的作用
三个有利: 1、有利于设计和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 2、有利于指导和规范行政组织的日常管理; 3、有助于改革和完善行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