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形式(识记)
有限公司的出资一般有货币、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法律禁止的例外。
可以出资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出资证明书的意义(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