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领会)3%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