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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领会):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即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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