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 营业税的纳税主体(识记)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识记)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而取得的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活动。
(三) 营业税的税目(识记)和税率(领会)
1.税目:按照行业类别设立,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率:按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
(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20%的幅度内确定。
(四) 营业税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算(综合应用):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的概念(识记):是营业税的计算依据,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例如,某旅行社组织了120人的旅行团,每人收取团费6000元,旅行中,该旅行社为每人支付了交通费1500元,住宿费1200元,餐费700元,门票600元,营业税税率为5%,那么该旅行社应缴纳的营业税为:[6000×120-(1500+1200+700+600)×120]×5%=12000(元)。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税收优惠(领会)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