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和政治侵略的最终目的是获得利益,最大的利益是经济利益。
控制中国通商口岸(识记3):了解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所开的“五口”(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二次鸦片战争《天津条约》再开10口岸、《北京条约》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剥夺中国关税自主权:《南京条约》规定了协定关税。中国丧失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作用。
对华倾销商品:排挤并打击了中国民族企业的产品和传统手工业品。
对华资本输出:甲午战后《马关条约》开始规定允许日本在中国设厂,使资本输出合法化了。压制了中国本就脆弱的民族资本。
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1)对中国近代工业实行垄断。(2)迫使清政府举借外债,以还赔款。作为担保的盐税、关税从此控制于列强之手(3)设立银行,控制并垄断中国金融。(4)控制中国交通运输业。(5)严重破坏中国农业经济。低价收购农副产品,倾销工业品,利用“剪刀差”渔利,导致近代经济落后,人民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