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论文、实践考核等须取得合格成绩,并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3、如有课程免考、转考和课程顶替,需符合规定。
4、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二、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网站: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 )申请毕业登记。
毕业登记:(时间:12月15日—20日)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生证到市、县考办设置新密码。
2、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3、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4、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一式二份。注意在打印前应进行打印参数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毕业初审
1、时间:12月17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程序:验核—交费—交材料
考生到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2) 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由考生持毕业证书原件直接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认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
凭交费“交费收据”和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凭证”上交以下材料:
(1)经校对正确、已在考生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2)自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还须上交自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② 《学历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三、其他说明
1、所有复印件应使用A4复印纸复印。
2、各县(市)自考办地址和联系电话:
市考办(1700):阳江市区东风三路45号 电话:3333920
阳春市考办(1781):阳春市迎宾大道91号 电话:7658748
阳西县考办(1721):阳西县新城五区仁和二街14号 电话;5551515
3、市(县)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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