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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广州自考面向社会考生(个人办理)毕业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广州市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中旬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并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12月10—13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特别提醒

(一)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申请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三)需要提交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考生,如果是通过学信网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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