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细则》第八章三十七条的规定,现就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及补打毕业证书内页的程序规定如下:
一、对于遗失毕业证书者,须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持《单位介绍信》到申办毕业证的单位(区、县或主考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表》,经区县(或主考学校)考办核实后,送市考办审查批准,方可补发《毕业证明书》。
二、对于申请补打毕业证书内页的考生,除无须登报外,其余事宜参照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