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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0年下半年自考递交毕业论文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省邮电学校自考办及北京地区学员:

为了保证2010年下半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递交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及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毕业设计(论文)条件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规定,此次递交毕业设计(论文)学员,应修完并通过其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加考课和实践环节课程),且通过了2010年下半年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审核。

二、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格式要求打印,并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不允许手写。

1、封面必须按统一格式及要求打印(请于网上下载);

2、论文(报告)正文必须用A4纸打印;

3、字体:宋体;字号:小4号字;

4、凡报告中涉及的计算机程序,要求附上程序清单,答辩时必须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演示;

5、任务书必须由当地邮校自考办及北邮自考办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第二次重新做任务书的学员应重新加盖当地邮校自考办章);

6、毕业论文评定表请于网上下载(北邮自考网右侧“毕业设计”专栏下方),并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不可复印、打印;

7、毕业设计(论文)装订顺序:封面、任务书、毕业论文评定表(从网上下载)、内容摘要、目录、报告正文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提交方式

1、凡参加毕业设计的外地学员,应将毕业设计(论文)2份(原件)交于当地邮校自考办,各邮校自考办收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统一寄至我校自考办;我校自考办对个人不予受理;

2、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北京学员,将毕业设计(论文)2份(原件)交于我校自考办。

提交时间:

1、外地学员:请各邮校自考办务必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收齐的毕业设计(论文)寄到我校自考办;

2、北京学员:2010年10月8日——9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将毕业设计(论文)递交到我校自考办,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收费须知

1、外地学员,在递交毕业设计(论文)时,应将相关费用一并交当地邮校自考办,即每人缴纳任务书、论文审批费及答辩费550元,并由当地邮校自考办统一寄到网络教育学院自考办;

2、北京学员,已于2010年6月本科毕业论文网上申报中缴纳了相关费用,本次提交论文不需缴纳其他费用。

五、毕业设计(论文)审核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审核教师会写出审核评语,提出并注明改进措施,我校自考办将于2010年10月20日以前在北邮自考网上发布审核结果,同时一并发布关于2010年下半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等相关信息的通知,请考生及时上网进行查看。

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成绩不及格的学员,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明年上半年可以重新提交论文及任务书,费用重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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