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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07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9月起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一、报名时间:9月1日至5日。

二、报名地点: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地点。具体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或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咨询。

三、报名方法:首次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按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要求进行数码摄像;续考生持《准考证》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按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办理教材预订手续,交纳有关费用。

四、开考专业:共开考123个专业,覆盖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工学、农学、医学等各大领域,详见《浙江自学考试》2006年第10期、浙江教育考试网刊登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五、考试时间:2007年4月21日、22日。

六、文凭效用:自考学历国家承认,国际普遍认可。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范围,可在全省范围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户口随迁。

7日8日还可补报

现场省自考办的有关负责人说,自考由于没有入学门槛和学制年限规定,可以自主选择专业,学习方式灵活多样,社会认可度高等特点,如今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全省目前有在籍自考生45万人。在现场,我们还遇到不少普通高校的本科在读生,未来自考毕业时他们将拥有的“双专业、双学位”,无疑能提高就业时的综合竞争力。更多的是那些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选择自考充电。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社会竞争激烈,要生存得更好就必须不断学习。

此外记者获悉, 本月7日、8日两天,继考生可以在杭州市自考办现场报名,错过了报名的新考生也可以抓紧最后机会进行补报。

浙江各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市地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及方式 咨询电话
杭州 8月20日-9月4日 续考生登陆网络 www.icbc.com.cn

或通过电话95588进行报名

0571-85866695、 85866663
9月1日-9月5日 新考生在杭州市自考办(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报名
9月7日-8日 续考生在杭州市自考办现场报名
宁波 8月30日-9月5日 新考生报名在市自考办内(西门口菱池街9号) 0574-87323004、1605001
8月20-9月3日 续考生电话报名号码为16866001
8月20-9月3日 续考生网上报名网址为:www.95559.com.cn
8月31—9月6日 续考生交通银行报名(查阅宁波自考网)
温州 9月1日-5日 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温州市划龙桥西路1号),其他各县(市、区)在当地自考办报名 0577-88638063
嘉兴 9月1-5日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嘉兴市勤俭559号) 0573-2079442
湖州 9月1—5日 湖州市自考办(湖州市所前街77号) 0572-2025306
绍兴 9月1-6日 绍兴市自考办(绍兴市渔化桥河沿56号) 0575-5135065
舟山 9月1-5日 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舟山市环城东路19号 二楼) 0580-2607285
金华 9月1—5日 金华市原理工学院体操馆 0579-2469623
衢州 9月1—5日 衢州市自考办(衢州市南区荷花中路129号) 0570-3089341
台州 9月1—5日 台州市自考办(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8楼) 0576-8582071
丽水 9月1-5日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丽水市中东路75号) 0578-2132164

浙江省07年高教自学考试六大专业变动

六大专业明年有变动

从2007年4月考试开始,有六个专业的报考条件、课程设置会有所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调整: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证书。《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课程设置调整:原自考各专业中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统一调整为《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4学分)。原《高等数学(二)》,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调整后的《大学语文》、《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三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原《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和《高等数学(二)》课程同步停止考试。2007年4月前已取得的原专业计划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和《高等数学(二)》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的新课程成绩。《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增加考试内容:从2007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考试内容,除按大纲教材要求外,增加《公务员法》的内容。《公务员法》内容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0%.原大纲教材中与《公务员法》不一致的,以《公务员法》为准。

在调整过程中,2007年1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此后考生从其他专业选考的属于本专业原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其成绩不得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2007年12月30日前,考生既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也可以按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毕业,从2008年开始统一按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毕业。

关于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没有学制年限规定。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分课程进行考试,修满学分,就可以申请毕业。考生可以读专科,也可以直接读高中起点本科,还可以选择专本连读,先读完专科拿张文凭,再继续读下去拿本科文凭。

自从我省出台了自学考试与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的衔接以及与普通高校学分互认政策后,参加自考的学生除了落榜生、社会人士外,有越来越多的在校生也加入到自考行列中。统计数据表明,高学历参加自考人数逐年增加,目前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数量已经占到每年自考报名总数的1/3,拥有本科学历的每次均超万人,有近千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因为我省的自学考试还能与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衔接,借自考来“专升本”的考生也越来越多。目前参加专本衔接试点的有24所学校,31个专业,16000余学生。一方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通过自学考试,毕业时不仅能拿到本校的专科文凭,还能通过自学考试取得高一层次的学历;另一方面,本科院校的在校生也可以参加自考第二专业的学习,并获得第二学位。

关于自考毕业生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非在职自考毕业生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凡取得我省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的非在职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户口随迁。落实就业单位后,持就业协议书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领《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按规定程序办理户粮迁移手续。

农村户口或户口待定的自考毕业生,准予办理“农转非”,不受就业与否的条件限制。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下达“农转非”名单后,持毕业证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农转非”申请,按有关程序办理“农转非”。

自考在国际上也得到了普遍认可,目前欧美国家普遍认可我国的高教自考文凭,这种认可包括两方面:学历认可和学分互认。这些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承认我国高等教育自考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在进入本校学习时可直接攻读学位或者免修、减修部分课程。也就是说,自考考生不仅可以凭自考证书申请国外高一级院校,而且,当他们申请同级院校时,原来在国内所修的学分仍然受到承认。

关于专业选择

自主选择专业是自学考试区别于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特点。普通高校招生是根据志愿情况和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于受分数、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许多人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而自学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就业形势等任选专业。

目前我省已开考59个专科专业和64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工学、农学、医学等各大领域,其中电子商务、会计、英语、金融、法律、汉语言文学、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计算机及应用、药学、物流管理等专业连年报名人数火爆,成为自考的热门专业。其中不少是新兴热门专业,如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汽车营销与售后服务(本)、电子政务(本、专)、劳动和社会保障(本、专)、物业管理(专)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倾向和就业意向自主选择。在学习过程中,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自考专业。

关于费用

每门课需交纳48元考务费,还要算上一些教材或者课程学习包等费用。一般来说,要考出一个专科文凭或者本科文凭大概需要1500元左右(不包括报读助学班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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