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于乐(贺拉斯的美育观):是古罗马的贺拉斯在谈到文艺的功能时提出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实际上是美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同时又符合文艺的规律,要有魅力,直接给人以感动。
《美育书简》:是1975年席勒发表的著作,在书中,他第一次提出了“审美教育”的概念,并对美育的性质、特征和社会作用作了系统的阐述,这是第一部系统的美育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