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1998年下半年考试起,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有效期为8年。凡是课程合格证书,超过8年的合格成绩将失效,考生需要重新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2、1998年下半年考试以前颁发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从1998年10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