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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自学考试常见咨询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1、西安及周遍地区自考办联系地址和电话

西安市自考办 文艺南路194号 710054

029-87895809 87811822 87819438 87819439 87816947

铜川市自考办 铜川市教育局内 727000 0919-2182443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宝鸡市宝中路副1号 721000 0917-3651334

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咸阳市人民路66号 712000 0910-3215349

渭南市自考办 渭南市朝阳西路 714000 0913-2059811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延安市延中沟 716000 0911-2113874

汉中市自考办 汉中市陈家营东塔北路 723000 0916-2252433

安康市自考办 安康市五星街 725000 0915-3213550

商洛地区考试管理中心 商州市商中路9号 726000 0914-2312667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杨凌示范区后稷路 712100 029-7019079

榆林市自考办 榆林市榆阳中路 719000 0912-3256417

2、如何申报自考学士学位问:论文答辩只限拿学位的考生,我不要学位,可否不参加论文答辩?

答:不可以。考试计划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实践环节考核,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能力。所以不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本科不予毕业,更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3、问:申请学士学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均可申报学土学位。

(1) 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包括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外语成绩(英语专业第二外语)及格以上。以英语专业为例,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其主干课程阅读与写作,翻译,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和英语词汇学(选一门),政治经济学或中国革命史(选一门),语言学概论和教育学或心理学(选一门)等6门课程的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第二外语成绩及格以上。非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还要增加英语综合技能、英语听说两门主干课程。

4、问:考生有几次申报学士学位资格?

答: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5、问:哪些考生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答: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1) 政治上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思想上品德恶劣,在工作单位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行政处分,又不悔改表现,鉴定表政审不合格者。

(2) 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者。

(3) 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6、问:申报学士学位有哪些程序?

答:(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7、问: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在什么时间?

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放学士学位时间是审报学位当年的12月份

8、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每年6月下旬与12月下旬是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在办理毕业手续时,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当完成了所有规定的课程(包括各种技能考试)后,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2、考生要了解清楚市、地考办所规定的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地点,及时领取毕业生信息卡、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准备好照片。 3、考生本人填写表格,应注意填写信息卡要准确无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姓名、籍贯、专业等,籍贯栏目中,前两位要填写××省或直辖市,后两位填市地或县。这些信息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利用打印机直接打印到毕业证上,无法修改。 4、凡报考自学考试期间,各科试卷所使用的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个人必须上交书面的申述理由,并由单位、公安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凡根据有关免考规定申请免考的,要出具毕业证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专用章,自考毕业生的成绩单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办理本科毕业证者,需上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9、[陕西]西安转档须知:

一、考生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1.考生须持合格证、准考证即可办理转档手续。

2.如果需将档案转往本省各地市,他人不得代办。

3.凡有违纪者推迟半年方可办理。

二、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转档手续

1.被委托人须持:①委托人的准考证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合格证复印件④考生亲笔委托书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考生须亲笔书写委托书,写清转档原因,已通过的合格证门数,转往地与委托人的关系姓名等。

三、转档时间:

每周二、四全天为转档日,如果有环节工作,暂停办理转档发。

四、地址:文艺南路194号市自考办办公楼南平房东边第一个窗口。联系电话:7800005转8005

西安自考转出档案的全过程

昨天下午,趁帮同学搬家的空,去自考办帮已经工作的同学转了自考档案。在此把转档的全过程说明一下:

向省外转。条件:无条件限制,过多少门都可以转。每个周二办理。

1,首先到窗口领取转档登记表,填写各项内容。转往地要写清省、市。

2,递交登记表,在窗口等待你的档案被提出。(要好长时间,20分钟——两个小时。)

3,档案被提出后,听到叫你的名字,报出你要转档的科数、转往地点。(比如,转7科,地点是山东省青岛市)

4,上交要转出的成绩合格单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准考证(你所有的)。(复印东西最好在学校复印好,自考办复印很贵的~~.)

5,领取转档介绍信,交纳转档费用,每科10元。(比如:转往青岛的7科交70元)领取发票。(带抽奖的……)

6,一个月后,三个月内,带上转档介绍信,身份证等到转往省自考办接收档案。再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按步骤转往市自考办。(比如:往青岛转的,到济南市山东省自考办去接收,然后再转回青岛市自考办,然后是青岛市**区自考办。)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准备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办理。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转档原因,合格科数,转往地点等。

往省内转:条件:合格科数过半不予以转档!其他程序上同

10、如何办理申请免考课程手续?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 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国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要求免考的应届毕业生,上半年三月下旬,下半年九月下旬办理申请手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案。(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注明课程名称、学分或者学时数、考试或考查成绩)。经审核的批准的免考课程,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发给免考证明,应考者本人保存,中心内留免考材料。考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免考证明

11、如何补办准考证?

一、 凡是准考证丢失,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请于每周一、三带以下证件前来办理。

1、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 持两张两寸彩色照片,照片符合以下要求:

a、与丢失的准考证属同一底版。

b、照片必须是红色北京光面纸质。

c、无底版的一次性快照不予办理。

二、 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凭收费票据办理领取手续。

三、 补办地址:西安市教育考中心办公楼后平房第三个窗口。

四、 联系电话:87800005转8005

12、如何办理论文登记?

答:按现行考试计划取得本科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办理论文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物品:

(1)专、本科全部单科(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准考证;

(2)第二专业或专接本的考生,还须带接考与免考证明及原毕业学校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四、六级证书的原件;

(3)个人的论文选题方向;

(4)钢笔或签字笔。

13、问:自考生因不慎丢失毕业证书怎么办?

答:毕业生因各种愿意丢失毕业证书,按照陕考办(2004年)1号文件通知精神,有关规定如下:

1、自学考试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学历证明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条件:(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3)《毕业证书》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复印件;(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

《毕业证书》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复印件;(5)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底版的两寸免冠照片。

3、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程序:考生将 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省自考办自考处,经自考处逐项与《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联机检索核实,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开具学历证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经核实成绩及学籍底册后,才开具成绩证明。

4下列情况不予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1)《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同时丢失的;(2)《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颁发不满一年的。(3)《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有涂改痕迹的。

以上三种情况不予补办。因此,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9.

14、自考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可以。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因而完全可以报考研究生。

但至于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本科无学位的毕业生如何考研究生,还要看研究生招生部门和当年简章中的具体政策规定。

15、自学考试毕业证可以查询的三个站点

1 www.chsi.com.cn(和真毕业证一样,但没有照片)

2 www.ste.net.cn(和真毕业证一样有照片)

3 www.sneac.com(什么都没有,就一个名字和你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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