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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3年4月自学考试转考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省招考中心公布了我省2013年4月自学考试招生简章。2013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日至7日。考生可通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当日,有关自考转考的相关规定一并出台。

省招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省考生申请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的,考生需向所在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各市自考办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将本市所有转往外省的考生登记造册,上报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审核无误后,将转出资料一年分两次寄往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办;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的考生,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带原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省内转考的考生要携带证件到转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转出市自考办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出市自考办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送交转入市自考办,考生持此表到转入市报考。

另外,凡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成绩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除因户口迁移、军人退伍转业、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普通高校和中专学校学生毕业外,转入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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