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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自考考生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一、时间

毕业申请:上半年:6月15——20日;下半年:12月15——20日。

毕业审核:上半年:6月19——20日;下半年:12月19——20日。

二、地点

市自考办、阳山考办、连州考办。

三、毕业办理基本流程

1、考生毕业申请:

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

① (如忘记秘密)修改考生密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15或18位)、设置密码;

② 考生登陆 → 准考证号、登陆密码、图片号码、登陆系统;

③ 考籍和转免考→基本信息维护(如需要更正考生基本信息);

④ 毕业管理 → 毕业预测申请 → 毕业专业 → (加考条件)主考院校 → 毕业预测 → 初审地点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注:考生必须先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考生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公开(开放)学院的毕业生打印一式三份。《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到选定的市、县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手续。

2、交费:毕业审定费38元(在自考办领取电子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缴费或用银联卡在市自考办刷卡缴费。

3、毕业审核:考生凭《缴款单》、《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生申请表》到所选定的市(县)自考办进行毕业初审。

4、交毕业材料:上半年:6月19、20、22日;下半年:12月19、20、22日。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份(可合并复印);

(3)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写上准考证号)。

注: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格式。

四、请考生注意

1、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姓名、性别、出身年月、身份证号有误)和成绩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姓名、性别、出身年月、身份证号有误)和成绩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各考办此次办理毕业登记只是对考生毕业材料的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办证和发证。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办证过程中须考生加补材料的,省、市考办会直接与考生联系,因此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填写以便随时联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数据。)

5、 毕业证领取时间需看初审地点公告栏通知,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如叫人代领毕业证须带双方身份证)到选定的自考办领取毕业证。

6、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提前一个月办理《专科毕业证》的学历鉴定(联系电话:338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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