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整体部署,凡我校主考专业的自考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如下:
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合肥工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09]41号文件之附件2)要求,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即: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未受到过学校或单位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学位申请者必须是2009年度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
3、课程学习或毕业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在修业期满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毕业设计成绩达“中等”及以上;
5、课程总体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不含专科加试成绩和实践考核成绩,免试成绩按70分计算);
6、取得省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书;
7、没有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联系电话:0551-290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