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及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在今年申请参加学士学位主干课程的考试。
1、2009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并获取证书者;
2、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3、通过本专业的外语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60分以上);
4、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5、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由我校组织的),成绩合格(含60分以上)。
二、申请学位的要求
1、填写《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
2、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本科段成绩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反面的复印件、及提供其在我校相关专业(与其拟申请学士学位一致的专业)在学期间所获得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段免考科目,请交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的复印件或带原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交免冠大一寸彩色同底近照三张、(一张贴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上,另二张背面写姓名、专业);
5、每名考生须缴纳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费及主干课程考试报名费,共计人民币150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不退款。
请考生于9月2日到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广州以外考生必须在9月2日前将以上材料寄到上述地址(以收到报名费为准),过时不予办理。
三、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30、下午2:00.考试科目见附表。
参加考试时须带齐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
1、10月29日到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逸夫楼。
注意:本次考试不接受2008年以前毕业以及2010年毕业的考生。
四、联系电话、地址
1、联系电话:84113326, 邮政编码:510275
2、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表:各专业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表
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