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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经研究同意福建师范大学自2008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现就开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1310)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2、福建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执行全国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报考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可免考“5735医学基础总论”、“5737基础化学”和“5739生物化学(四)”等3门课程,但须补足本专业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不足部分可由考生从自学考试现有相关课程中选考学分顶替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一、四、七和十月份,首考时间拟定于2008年10月,首考课程另文通知。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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