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经济学
>> 企业会计学名词解释:备抵法
企业会计学名词解释:备抵法
发布时间
: 2016-06-20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备抵法:是企业按期估计可能产生的坏帐损失,并列入当期费用,形成企业的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再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法。
点击显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企业会计学名词解释:权益法
下一篇:企业会计学名词解释:记账汇率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2012年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8)
2006年4月《资产评估》考前串讲
自考“电子商务”复习资料(2)
07年10月“电子商务概论”随堂笔记2
07年10月自考“电子商务概论”串讲资料(2)
大家都在看
小编推荐
猜你喜欢
湖北自考考务管理软件(新版)使用须知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事指南
吉林省关于公布2005年停考专业收尾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咨询电话
广西报名、报考时要注意的问题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简介
广西:自考报考注意什么
拉萨2004年秋季自考报名人数呈上升趋势
海南2005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5月17日上网发布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办法(修订)
广西自考卡功能介绍(02)
贵阳2005年上半年自考本月15日至17日举行
亳州市2005年4月自考分数公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海口关于补办准考证的通知
合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分布情况表
湖北2005年自考出台一批新规定
宣城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状况
福建实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务考籍计算机管理系统的通知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免考规定
湖北省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广西自考免考课程暂行规定
广东省市考办及港澳代办处地址电话
西藏拉萨春季自考招收1200人
广东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电话
海南省各市县及助学点的联系电话
关于吉林省自学考试医学类专业
安徽省取消自考成绩八年有效期的限制
广西关于高教自考专业调整后报考条件和考区设置的通知
广东省自考教材供应和获取自考信息渠道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