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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

发布时间: 2016-06-1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

(一)权利义务相统一

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首先就要克服重权利轻义务或重义务轻权利的片面思维,培养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重证据

证据的特点: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讲程序

公民培养讲程序的法律思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实体与程序并重,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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