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是确定商标归属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领会)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
(三)初步审定和公告异议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商标法各项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四)核准注册
公告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或者有人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核准注册日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申请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成为商标权人。
(五)商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