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仲裁的公开原则(领会)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 仲裁时效(识记)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