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的“法”,指的是要求恢复并保护中华民国和《临时约法》
●第一次护法运动(1917-1918年)。起因:皖系军阀段祺瑞破坏《临时约法》,拒绝恢复国会。1917年,孙中山率领部分国会议员南下广州,发动了第一次护法运动。结果:西南军阀排挤走孙中山,第一次护法运动失败。
●第二次护法运动(1920-1922年)。起因:直系军阀拒绝恢复民国和《临时约法》。1919年10月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于1920年重返广东,恢复军政府,领导第二次护法战争。结果: 1922年6月,广东陈炯明炮轰孙中山的驻地,孙中山离开广州再赴上海。第二次护法战争的失败。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及其以后的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的屡屡碰壁和失败,预示着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将要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