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和“辱”是两个相对立的道德基本范畴。“荣”,即光荣、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社会义务之后所给予的褒扬与赞许,以及个人产生的自我肯定性心理体验。“辱”,即耻辱,是指社会对个人不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贬斥与谴责,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否定性心理体验。
“荣”和“辱”的范畴基本上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指向:其一是来自于社会上的评价;其二是思想和行为主体自身的主观感受,亦即对社会褒贬评价的心理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