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