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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12)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四、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

a.法院应当为以下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b.法院可以为以下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具有外国国籍的人;

(四)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指定辩护的对象是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

五、辩护人的变更:

a.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

b.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可以同意;

c.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允许,重新开庭后,如果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新的辩护人或指定律师,合议庭应视情况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不能再委托辩护人,法院也不再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辩;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不予准许。

d.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延期审理。

六、诉讼代理人的刑事代理:(比较辩护人的委托)

1.比较概念:

a.诉讼代理人的资格与辩护人相同。

b.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与民诉比较)

2.委托时间和委托解除:

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等于辩护人介入诉讼开始时间。

b.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根据这一规定,对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不应当限定为在“开庭审判前”。

c.委托人有权改变委托内容或者解除代理权,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拒绝代理,从而导致代理权限的变更或解除。

3.检察院、法院的通知义务:

a.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七、诉讼参加人。

马某被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抢劫罪,同他一起被指控的还有谢某。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马某的辩护律师黄某,提出要向被害人收集一些材料。身为某公司职员的江某被谢某委托为辩护人,其以辩护人的身份提出要向被害人所提供的一名证人夏某收集一些材料。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下棕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和江某都无权直接向被害人以及夏某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B.江某向夏某收集有关材料需经过夏某的同意,而黄某向被害人收集有关材料则不需被害人的同意。

C.黄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被害人收集有关材料,对于江某能否向人民法院提出这种申请,法律则无明确规定。

D.江某向夏某收集有关材料要经过夏某的同意和人民法院的许可,而黄某向被害人收集有关材料也需要经过被害人的同意和人民法院的许可。

「答」理解正确。对于这种题目,建议先在纸上把法律关系写清,否则看选项时很容易乱。律师和非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不同的。

(1)律师有调查取证权,非律师辩护人没有此项权利。故BD项是错误的,因为江某只是公司职员,没有权向被害人收集证据。

(2)向被害人收集证据时要有双重限制,一是被害方同意,二是法院批准。故A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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