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近十年我国政府在森林、湿地、草原、矿产、野生动植物、海洋和区域(含自然保护区)与流域等领域依照法律与政策实行环境费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与环境税一样,因其涉及面广且内容分散、资金来源分散、补偿金管理机关不一、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不一,目前正在逐渐规范之中。
在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环境费制度具体表现为征收排污费制度和自然保护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