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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药学专业(独本)课程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有关课程名称及代码的通知》(考委办函〔2007〕57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根据该通知要求,从2008年1月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100805)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见附件二,已取得调整前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调整前课程与调整后课程顶替表见附件三。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让有关考生及时了解以上信息。

附件:

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有关课程名称及代码的通知》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简表

三、课程调整顶替表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 调整 通知

附件二:

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简表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05 5522 有机化学(五) 4 必考 笔试
006 2087 分子生物学 6 必考 笔试
007 2051 物理化学 6 必考 笔试
008 6831 药理学(四) 5 必考 笔试
6832 药理学(四)(实践) 1 必考 实践考核
009 1757 药物分析(三) 5 必考 笔试
1758 药物分析(三)(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0 1759 药物化学(二) 4 必考 笔试
1760 药物化学(二)(实践) 1 必考 实践考核
011 1761 药剂学(二) 6 必考 笔试
1762 药剂学(二)(实践)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3049 数理统计 4 必考 笔试
013 1763 药事管理学(二) 3 必考 笔试
014 5524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4 必考 笔试
015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231* 0024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总学分 76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6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76学分,加考课1门4学分。

说明:

1.类型序号带“*”的课程均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大纲、教材,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2.本专业仅接受医药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

3.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附件三:

课 程 调 整 顶 替 表

序号 调整前课程 调整后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3050 药理学 5 6831 药理学(四) 5
2 3051 药理学实践 1 6832 药理学(四)(实践) 1
3 3031 药物分析 5 1757 药物分析(三) 5
4 3032 药物分析实践 2 1758 药物分析(三)(实践) 2
5 3023 药物化学 4 1759 药物化学(二) 4
6 5523 药物化学实践 1 1760 药物化学(二)(实践) 1
7 3029 药剂学 6 1761 药剂学(二) 6
8 3030 药剂学实践 2 1762 药剂学(二)(实践) 2
9 3034 药事管理学 3 1763 药事管理学(二) 3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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