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准确反映岗位和实际需要,全国考委下发考委办函[2012]17号文件,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进行调整,考生在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证书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时,凡通过原课程的考生可以免考调整后对应的新课程。考生在毕业前应办理免考手续。
具体课程调整如下:
原课程 | 新课程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03314 | 就业与培训 | 12324 |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 |
03318 | 医疗与生育保险 | 12325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