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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清远市自考考生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精神,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办毕业登记手续,必须详细阅读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公告栏有关办理毕业的通知。现就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1.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11月1日必须办妥转考、免考、和身份证号升位等手续的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11月20日前必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省考办已查验属实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二、信息确认: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之前,必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通过“信息维护”完善《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信息(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方法: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

三、毕业办理:

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

1.毕业申请时间:2015年12月15-18日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如忘记密码可致电市自考办查询,电话:0763-3361517)。

①考生入口 → 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②毕业管理 → 毕业申请 → 确认基本信息、下一步→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院校、下一步 → 填写有关内容、下一步→毕业申请 → 选择办理地点(清城区1802)、输入联系电话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打印要求:考生在网上成功办理毕业申请后,需用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办填写、盖章。

3.毕业审核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8日(8:30-12:00,14:30-17:30),清远市连江路20号市教育局1楼报考大厅。

4.需交毕业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合并复印);

(2)《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简历、加意见并盖章);

(3)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①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②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③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盖学校或人事部门红色公章)。

④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⑤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5.领取毕业证时间:2016年4月20日(8:30-12:00,14:30-17:30),届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教育局4楼自考办领取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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