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写作的聚思活动是在意象思维的框架中展开的。所谓意象思维,是指用某种具体形象的东西来说明某种抽象的观念或原则。在文学聚思中,意象思维是通过塑造审美意象来达到某种带有文学艺术情趣的思想境界。这一活动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聚思对象的确定
首先是对进入选题活动的外物再行甄选,明确聚思的对象。由于作者独特的审美心理结构,经选择培育,同一对象在不同作者的艺术聚思中被情感化、审美化为不同的物象。
2.意象含义再认识
意象就是寓“意”之“象”,在这里是客观物象与主观心灵融合而成的带有某种意蕴与情调的“象”。在意象形成中,作者对物象自身的含义进行探索,从方式来看,或表现为直觉把握,按审美原则重新规定它,概括出新的意象。比如长江三峡的神女峰,在浩瀚的大江之畔,群峰之间,青云缭绕,本来就是美丽的审美意象,而作家对这个意象加以再认识,创造了巫山云雨的神话。
3.赋予物象特定的意味
当物象自身的规定性不能表现主体情感与意志时,写作主体会移情于物。比如人对理想、爱情等一切美好愿望的追求,与现实生活中不断“搁浅”,构成一种悲剧性的矛盾情境,作家会将这种悲剧情感意味寄托于特定物象中,舒婷诗歌《船》的创作便是典型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