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的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是教育考试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为特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
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的学校,根据省教委确定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可在普通高考本专科录取线以下确定的相应的录取分数线,或本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
取得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除30% 的课程由所在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外,其余70% 的课程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课、省统考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省自考办核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全国自考办统一印刷,在证书内芯上加盖试点学校印章。
自考网释疑:
以上是教育部对学历文凭的定义,自考网编辑根据对学历文凭考试的了解分析结果:
1 、学历文凭考试是全日制上课的,由民办学校统一招生授课。
2 、学历文凭的学历国家承认。
3 、学历文凭入学资格:应届高考本科线以下考生,由民校自己确定分数线。其他考生可参加民校自己组织的入学考试。
4 、学历文凭出题考试单位:本省30%、本校30%、全国统考40%。
5 、学历文凭考试的文凭:由省自考办颁发,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外观效力完全一致。由所在民校盖章。
6 、学历文凭毕业率: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