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可申请免考:八年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断其内容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课程。
l、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本科肆业生、退学生;
3、符合免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条件者;
4、市外转人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要求替代者。市内持多个准考证须办理合并档案者;
5、获得其它相关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