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所有合格科目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原件,不全者需自己写一书面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成绩等)并上交。若合格证书上有其它未毕业专业科目成绩的,可交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3、申办本科毕业证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以及录取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由经手人签名)。
4、申请课程免试的有关材料:(1)PETS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NIT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3)免考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自考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各类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复印件。
5、有外地转入档案的考生要提供由转出地开具的转档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