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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汉语言教育专业《论文申请表》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教育专业《论文申请表》

毕业论文申请表

考生姓名

考试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自报选题

邮寄地址: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1991

——说明:请按照上面表格样式打印,名单已交至华师大,并将于9月4号由本网寄出资料,请考生完填写论文申请表和完成论文初搞后,并于9月15号前寄至华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自考部,同时在封面注明为网上报考,联系电话:020-85211991

一、申请办法

由考生填写《毕业论文申请表》(考生自选论题)。《申请表》可向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或原报读辅导点索取,复印。申请人将填妥的《申请表》及课程合格证复印件一并寄交到主考单位。

二、写作方法

用导师指导的方式。为每为申请撰写毕业论文的考试配备一名指导老师。考生可在撰写提纲和写初稿,定稿等环节得到老师的指导。指导可以面谈,也可以采用书信或电话等方式。

三、成绩评定

1.选题范围:汉语言文学及汉语言文学教育(含中文系外国文学教研室所涉及的内容,如中文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汉语介绍的外国文学现象等)。

2 .选题确定后,非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论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一般不要超过10000字。

4.论文若引用他人言论,必须注明出处(书名或文章题目,出版社或刊物,版号,或刊期,页码等)。且所占篇幅不得超过全文的5%.

5.论文前必须有“论文提要”,论文后必须附列参考书目,注释。

6.别人代写,照抄他人文章,或拼凑他人文章的,以作弊论处。

7.论文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抄写在原稿纸上,不的打印。

8.论文中若出现错别字,每个扣2分(重复出现的只算一个),达到十个即判论文不及格,须另选题目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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